浙江乐典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美食档口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为拓展经营业态,丰富乐典超市经营品类,经研究决定现就乐典超市内美食档口合作经营项目公开进行,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备注:1.以上表格中的面积仅作参考,档口按照现有交付格局,不得再另行分割;2.供应商需在响应方案中明确所经营的品牌和经营范围等经营业态;3.本项目如涉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执照等办理由入围供应商自行解决。
二、投标条件(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或单位,必须在认同《浙江乐典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美食档口合作经营项目招标方案》阐明的全部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或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从业经验及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或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且经营范围与方案项目一致。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或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各一份。
(二)完善以上手续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签署投标承诺书。
(三)为保证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招标活动,每个投标人或单位需缴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招标活动结束后退还。
四、投标资料的要求
(一)经营方案一份
(二)美食档口环境设计优化方案一份
五、投标资料的送交
(一)投标资料送达时间:2023年9月15日8点至9点
(二)投标资料送达地点:浙江音乐学院大剧院309室
六、招标商有关要求
(一)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审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无合作能力或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或单位方能进入后续的评审及排名。
(二)为保证项目的有效推进,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果公布后,根据我司通知,于5个工作日内前往浙江乐典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大剧院309室),签订项目合作书。逾期不予签订,视为自动弃权处理,招标人将有权根据评标结果,取下一名为中标者。
(三)严禁投标人或单位将所中标的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他人,从中收取管理费等,若有发生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扣押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七、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单位代表组成。
(二)评分规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商提供的项目方案及计提的管理费率报价等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包括资质证书、公司概况、信誉度、报价、经营方案、档口环境优化、日常响应承诺。
1.资质证书10分。
2.产品种类10分。
3.信誉度(业绩证明)10分:提供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其他单位的合作协议证明。
4.报价40分。
5.经营方案10分。
6.档口环境优化方案10分:
7.日常响应承诺10分:是否能够及时响应采购方的需求;
(三)未中标供应商,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八、招投标标会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
(一)时间:2023年9月15日 9:00
(二)地点:浙江音乐学院大剧院309室
(三)具体流程
1.投标商入场,最后确定经营方案、报价及相关资料。
2.由投标商依次入场,回答招标方的问题。
3.由招标方研讨决定招标评分。
4.公布招标评分,并电话通知投标商结果。
九、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或单位中标后,中标结果将在浙江乐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后中标人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公司处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作书。若超过5个工作日未办理手续、签订项目合作书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可取下一名为中标者。
(二)在招标过程中,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投标纪律,保证公正廉洁、公平竞争,不准从中舞弊,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招标文书作为《美食档口项目合作书》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四)本招标文件只限本次招标有效。
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doc
附件2:浙江乐典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招商报名表.doc
附件3:计提管理费率报价一览表.doc
附件4:美食档口经营方案.doc
附件5:美食档口环境优化方案.doc
附件6:美食档口合作经营项目招标评分表.doc